摘录7 / 14

出自「土木工程材料 · 3.4 水泥(分类、生产工艺、水化与凝结硬化、影响因素、技术性质、腐蚀及防止、掺混合材料的硅酸盐水泥)

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,终凝时间不得迟于6.5h。初凝不宜过早以便施工操作,终凝不宜过迟以免拖延工期。

解释

国标给施工留窗口:开搅后至少45分钟还能干活(初凝),但别拖过6.5小时还没终凝。

记忆法

初凝≥45min;终凝≤6.5h(硅酸盐水泥)。

出处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