砖砌体灰缝厚度宜为 812 mm (宜 10 mm )。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算应 80% ;砖柱水平缝与竖缝饱满度应 90% 。留槎宜留斜槎,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/3 ;不得已留直槎时(抗震设防区及转角除外)应做成凸槎并加拉结钢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