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 4 级:1 级不允许渗水,结构表面无湿渍;2 级不允许渗水,可有少量湿渍;3、4 级允许有限渗漏点但不得线流或漏泥砂,并以单位面积渗漏量限值控制。地下水位以下结构防水原则可概括为:防排结合、以防为主;多道设防、刚柔结合;因地制宜、综合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