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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工程项目管理 · 第四节 建设工程勘察、设计合同

发包人因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额外工作的,应支付相应费用;承包人交付成果后,发包人应按约及时支付勘察、设计费。

解释

变更引起的额外工作不是“顺便做掉”,要计价付款。

记忆法

变更额外工作要付钱;成果交付后及时付费。

出处:1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