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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工程项目管理 · 第四节 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处理

按责任:指导责任事故源于领导或指导失误(如为抢工期放松质量控制);操作责任事故源于作业人员不按规程操作(如任意加水、不按规定振捣)。按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:一般事故为重伤少于 3 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少于 10 万元;重大事故为死亡不少于 1 人,或重伤不少于 3 人,或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 10 万元。

解释

一般与重大以“3 人重伤 / 1 人死亡 / 10 万元”为界,满足任一条重大条件即升格。

记忆法

指导vs操作;一般<3重伤或<10万;重大≥1死或≥3重伤或≥10万。

出处:3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