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吊车或吊车起重量不超过 50 kN 、跨度不超过 15 m 、柱顶标高不超过 8 m 且无特殊工艺要求的小型厂房,可采用砖柱与钢筋混凝土(或轻钢)屋架组成的混合结构。重型吊车(如起重量大于 1500 kN )、跨度大于 36 m 或特殊工艺大型厂房,可采用全钢或钢筋混凝土柱+钢屋架;其余一般用混凝土结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