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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人行道宽度根据行人流量、设施布置及绿化需要确定。一般城市主干路单侧 3∼5 m3 \sim 5\,\mathrm{m}3∼5m,商业区、车站等人流集中处宜加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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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 · 5.4 人行道和路侧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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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行道宽度根据行人流量、设施布置及绿化需要确定。一般城市主干路单侧 3∼5 m3 \sim 5\,\mathrm{m}3∼5m,商业区、车站等人流集中处宜加宽。

解释

净宽应扣除树穴、杆柱等设施占地。

记忆法

流量定宽;商业区加宽。

出处: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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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路侧设施带宽度:护栏 0.25∼0.50 m0.25 \sim 0.50\,\mathrm{m}0.25∼0.50m,杆柱 1.0∼1.5 m1.0 \sim 1.5\,\mathrm{m}1.0∼1.5m;护栏与杆柱同设时 1.5 m1.5\,\mathrm{m}1.5m。设施带宽度不计入人行道净宽。

  2. 临山或滨河道路可设不同标高的人行道(图5-4-3):靠山一侧可抬高人行道减少挖方;滨河路可分级设置亲水步行空间。

  3. 南方城市“骑楼”将人行道置于建筑底层,可遮阳避雨。快速路及立交区行人须与机动车严格分离,乘降应通过辅道或立交人行系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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