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燕云教育
  1. 首页
  2. /
  3.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-2015 与相关内容解读
  4. /
  5. 第3章 规范的延伸
  6. /
  7. 防水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,不得留设施工缝;必须留设时应按规范设在受剪力较小部位并做好止水措施。

摘录39 / 226

出自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-2015 与相关内容解读 · 第3章 规范的延伸」

顺序练习摘录返回文档

防水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,不得留设施工缝;必须留设时应按规范设在受剪力较小部位并做好止水措施。

解释

施工缝是渗漏薄弱点。

记忆法

连续浇筑少留缝。

出处:42

同章更多摘录

39/226

  1. 粗骨料应连续级配、洁净,含泥量和针片状颗粒含量应满足规范限值。

  2. 防水混凝土砂率、水胶比应通过试配确定,水胶比不宜过大。

  3. 外加剂应选用具有减水、引气或防水功能的合格产品,并做相容性试验。

  4. 膨胀剂掺量应通过试配确定,使混凝土产生适度膨胀补偿收缩,提高密实性。

  5. 拌合用水应符合 JGJ 63 标准,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水源。

  6. 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内杂物、积水和钢筋上的油污,模板应湿润但不得有明水。

  7. 振捣应密实均匀,不得漏振、过振,不得直接振捣预埋止水带。

  8. 泵送防水混凝土应控制坍落度损失和离析,必要时调整外加剂或缩短运输时间。

  9. 大体积防水混凝土应分层浇筑,分层厚度与间歇时间按专项方案执行。

  10. 防水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覆盖保湿养护,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14 天。

查看本章全部 →

上一条← 上一条下一条下一条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