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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交通联系部分含水平交通(走道)、垂直交通(楼梯、电梯、坡道)与交通枢纽(门厅、过厅)。基本要求:路线简明通畅;利于安全迅速疏散;满足采光通风;在满足使用前提下节约面积。

摘录1 / 6

出自「房屋建筑学 · 2.3 交通联系部分的平面设计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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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联系部分含水平交通(走道)、垂直交通(楼梯、电梯、坡道)与交通枢纽(门厅、过厅)。基本要求:路线简明通畅;利于安全迅速疏散;满足采光通风;在满足使用前提下节约面积。

解释

交通面积过大浪费,过小则疏散与舒适不足。

记忆法

简明;疏散;采光;节约。

出处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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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走道按使用可分:纯交通型;交通兼其他功能(如学校课间、医院候诊);多功能综合型(如展廊)。宽度由人流股数、疏散、空间感与门开启方向等决定。

  2. 人流通行:一股人流约 550 mm550\,\mathrm{mm}550mm;两股约 1100∼1200 mm1100\sim 1200\,\mathrm{mm}1100∼1200mm;三股约 1500∼1700 mm1500\sim 1700\,\mathrm{mm}1500∼1700mm。具体尚应符合防火疏散最小宽度。

  3. 楼梯是主要垂直交通与疏散设施,数量、宽度与形式应满足防火规范;电梯提高垂直交通效率,但不能替代疏散楼梯(除规范允许情况)。

  4. 门厅应位于明显易达位置,导向清晰、流线顺畅少交叉;有良好空间比例与采光;作为室内外过渡,入口常设雨篷或门廊。

  5. 交通空间应避免袋形尽端过长、暗角与人流对冲;楼梯间宜天然采光通风,并与门厅、走道便捷连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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