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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房屋建筑学 · 第四章 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

主从与重点:平面到立面、内部到外部、单体到群体都应分清主次,突出主体大体量或功能焦点,否则平淡失去有机统一。

解释

入口、塔楼、中厅等常作重点处理。

记忆法

有主有从;重点突出。

出处:1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