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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指南(含施工图) · 第2章 建筑制图的一般规定

比例应标注在图签或图形下方,格式如 1:1001:100。当图形比例与图签比例不一致时,须在图形旁单独注明。同一图幅内不同比例图形应分区布置并分别标注。

解释

比例标注遗漏是课程设计常见扣分项。

记忆法

图签与图旁双标;分区各标。

出处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