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建筑高度,民用建筑分为低层、多层、高层与超高层。一般将 27 m 以下且层数不超过 9 层的住宅、 24 m 以下且层数不超过 9 层的其他民用建筑划为多层;超过上述高度或层数者为高层。课设应明确所属类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