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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 · 14.1 一般规定」

抗震设防烈度为设计采用的基本地震加速度对应烈度,一般取 6、7、8、9 度。设防类别(甲、乙、丙、丁)决定地震作用调整与构造措施提高程度;重点设防类(乙类)高于标准设防类(丙类)。

解释

烈度定加速度;类别定措施档次。

记忆法

烈度 6–9;甲乙丙丁。

出处:4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