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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檐口、泛水处涂膜应加铺带胎体的附加层;泛水高度≥250mm。

摘录21 / 37

出自「房屋建筑学 · 9 屋顶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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檐口、泛水处涂膜应加铺带胎体的附加层;泛水高度≥250mm。

解释

泛水加附加层。

记忆法

附加层;泛水250。

出处:2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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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细部节点(檐口、泛水、天沟、水落口、变形缝)是防漏关键,应加铺附加层并提高构造可靠性。

  2. 卷材搭接宽度、粘贴方法依材料与规范确定;热熔、冷粘、自粘等工艺须保证连续密封。

  3. 涂膜防水将涂料涂布于基层,固化后形成不透水层;粘结力强、延伸率大、整体无缝。

  4. 适用于II级屋面,也可作I级复合防水的一道;涂料分溶剂型、水乳型等,可配合胎体增强材料。

  5. 基本层次:结构层、找平层、基层处理剂、涂膜防水层、保护层;预制板缝须嵌缝严密,油膏深度>20mm。

  6. 涂膜应分层涂刷,厚度均匀,保护层防止紫外线与机械损伤。

  7. 瓦屋面依靠瓦片相互搭接防渗,I级为瓦+防水层,II级为瓦+防水垫层。

  8. 有檩体系:檩条、屋面板、顺水条、挂瓦条;无檩体系基层多为钢筋混凝土板。

  9. 块瓦因尺寸小、接缝多,坡度不应小于30%;干挂铺瓦常用挂瓦条,安全且避免冷桥。

  10. 小青瓦、筒瓦可用水泥砂浆卧铺;其他块瓦宜干挂,持钉层须满足拔钉力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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