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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建筑工程概预算 · 3.2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计算规范」

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/招标代理机构编制,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,招标人对完整性与准确性负责;是编制招标控制价、投标报价、支付与索赔的基础。编制依据包括计价与计量规范、计价办法、设计文件、标准规范、招标文件、现场条件与常规施工方案等。

解释

清单质量责任在招标人侧,不可推给投标人「自行估计」。

记忆法

招标人编责;控价报价支付索赔之基。

出处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