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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工程项目管理 · 第三节 工程项目

按管理主体可分为业主项目、设计项目、施工项目;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、恢复、迁建;按用途分生产性与非生产性;按过程分预备、筹建、在建、投产、收尾;按规模分大、中、小型。新建含从无到有,或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三倍的扩建。

解释

同一现场对业主是全过程项目,对施工承包商往往只是施工项目。性质分类勿混:改建偏技改转向,恢复针对灾毁。

记忆法

主体三分;性质五分;新建含超三倍。

出处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