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燕云教育
  1. 首页
  2. /
  3. 工程项目管理
  4. /
  5. 第五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
  6. /
  7.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合同,本质上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、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。

摘录1 / 5

出自「工程项目管理 · 第五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」

顺序练习摘录返回文档
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合同,本质上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、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。

解释

施工合同连接投资、质量、工期条款,是合同管理的中心文件。

记忆法

施工合同=建安工程主合同。

出处:138

同章更多摘录

1/5

  1. 发包方须是具备“甲方”资格的法人(机关、企业等),可以是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;承包方须具备相应工程资质并被发包方接受,通常是施工企业法人。

  2. 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:建筑产品固定不可移动,导致施工生产具有流动性;即使采用标准设计,具体工程仍常需修改,因而具有单件性。

  3. 承包方违约如工期延误、质量不合格或其他不履行。承担责任方式包括:赔偿损失(按实际损失,但不超过订立时可预见范围);支付违约金(按专用条款约定);采取补救措施(返工、修理、更换);以及在发包人要求时继续履行。

  4. 施工合同须把工期、质量、价款及违约责任约定清楚,作为索赔与反索赔的依据。

查看本章全部 →

上一条← 上一条下一条下一条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