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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10.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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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因投资大、周期长、质量与技术要求高,个人一般不能独立完成工程建设,故发包人与承包人均须是依法成立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。

摘录3 / 3

出自「工程项目管理 · 10.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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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投资大、周期长、质量与技术要求高,个人一般不能独立完成工程建设,故发包人与承包人均须是依法成立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。

解释

主体资格瑕疵可导致合同效力与履约能力风险。

记忆法

双方须法人+资质,个人通常不可承包。

出处:37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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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《合同法》第269条: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、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。承包人完成勘察、设计、施工等任务;发包人(建设单位/项目法人)支付相应价款。

  2.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,具有诺成、双务、有偿等一般特征,并有特殊性:①主体只能是法人(须具备相应资质);②标的仅限于建设工程(土木、建筑、线路管道设备安装、装修等);③受国家管理监督;④为要式合同,须采用书面形式(《合同法》第270条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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