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人均间距/占地划分:自由移动(间距 1.22~1.34 m)、受干扰、受限、非接触、接触与拥挤六级;通行净高不应低于 2.5 m 。通常以 1.43.7 m²/人 作为服务水平限值参考。
摘录4 / 4出自「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 · 1.1 行人基本知识」顺序练习摘录返回文档按人均间距/占地划分:自由移动(间距 1.22~1.34 m)、受干扰、受限、非接触、接触与拥挤六级;通行净高不应低于2.5 m2.5\,\text{m}2.5m。通常以1.4∼3.7 m2/人1.4\sim3.7\,\text{m}^2/\text{人}1.4∼3.7m2/人作为服务水平限值参考。解释受限及以下流量骤降、舒适度差;净高不足则无法通行。记忆法净高 2.5;服务限 1.4~3.7。出处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