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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7.1 城市公共交通与公共交通优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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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公共交通优先是政府在城市综合交通政策、规划时序、资金税收及路权分配等方面使公共交通享有优先地位的政策。

摘录3 / 6

出自「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 · 7.1 城市公共交通与公共交通优先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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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交通优先是政府在城市综合交通政策、规划时序、资金税收及路权分配等方面使公共交通享有优先地位的政策。

解释

优先是系统政策而非单一工程措施。

记忆法

政策规划资金路权优先。

出处:19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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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常规公共汽电车、无轨电车、快速公交(BRT)、轨道交通及辅助公共交通等类型。常规公交仍是我国大多数城市客运主体。

  2. BRT 在专用车道上运行,结合信号优先与高质量车辆,运量大、速度快,是介于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之间的第三种公交方式。

  3. 广义公交优先包括财政、税收、用地、职工待遇等扶持措施;狭义公交优先指交通工程中公交在道路上的通行优先。

  4. 公交优先包括“扶持”与“限制”两方面:扶持高运量公交吸引客流,限制小汽车不合理使用,共同优化方式结构。

  5. 地铁一般运行速度 40–60 km/h40\text{--}60\,\text{km/h}40–60km/h,轻轨约 30–35 km/h30\text{--}35\,\text{km/h}30–35km/h;辅助公交含出租车、小巴等,特殊公交含轮渡、索道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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