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录10 / 20

出自「建筑工程概预算 · 第1章 绪论」

按性质分:新建(从无到有,或原有基础上扩大三倍以上)、扩建(扩大三倍以内)、改建、重建、迁建。按国民经济用途分生产性建设与非生产性建设(如住宅、文教卫生等属非生产性)。

解释

“三倍”是新建与扩建规模界限的易考点。

记忆法

新扩改重迁;三倍界。

出处: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