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量计量一般按月进行;承包人宜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完成量;监理应在7天内审核,逾期未审视为认可承包人报送量。
摘录9 / 25出自「建筑工程概预算 · 第7章 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」顺序练习摘录返回文档工程量计量一般按月进行;承包人宜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完成量;监理应在7天内审核,逾期未审视为认可承包人报送量。解释有争议时应共同复核;时限与节点以合同特别约定优先。记忆法月报25日;审7天默认认。出处:1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