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造价 =分部分项工程费+措施项目费+其他项目费+规费+税金 。分部分项工程费 =(清单工程量×综合单价) ;措施项目费含按子目计算与按系数计算两部分。暂估价已含在分部分项中,汇总时不重复计入总价;规费、税金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费率/税率计取。总承包服务费:仅管理协调按专业工程造价 1.5% ;管理协调并配合服务按 3% 5% ;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按材料价值 1%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