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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 · 第一章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」

造价工程师属国家职业资格与市场准入,依法对造价文件签字并承担法律责任;造价员是岗位设置与职业水平证书,不具行政许可与市场准入性质,协助造价工程师工作,不具有独立造价文件签发权。注意:国发〔2016〕5号已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,各地停止造价员资格考试相关工作(教材仍保留制度对比知识点)。

解释

易混:二者工作内容可重叠,但签发权与准入性质不同。

记忆法

工程师准入签字;造价员协助无独立签发。

出处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