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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 · 3.4 给水工程定额计量与计价」

第四册给水定额:管道、管件安装按沟深 3 m3\,\mathrm{m} 内考虑,超过时人工、机械乘 1.151.15;沿山坡(坡度 ≥30∘\ge 30^\circ)铺设或架空施工,人机亦乘 1.151.15。管道安装总工程量不足 50 m50\,\mathrm{m} 时,除土石方外其余项目人机乘 1.301.30。定额按无地下水考虑。与安装工程管道划分:以水表井为界,无水表井以碰头点为界。

解释

超深、陡坡、短管线都会抬高人机消耗系数。

记忆法

沟深>3m或陡坡×1.15;总长<50m×1.30;水表井分界。

出处:1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