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试点,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。营业税属价内税,税金含在价格中;增值税属价外税,税金附加在价格之外。建筑业增值税应纳税额=当期销项税额−当期进项税额。
摘录1 / 4出自「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 · 附录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调整案例」顺序练习摘录返回文档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试点,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。营业税属价内税,税金含在价格中;增值税属价外税,税金附加在价格之外。建筑业增值税应纳税额=当期销项税额−当期进项税额。解释价内/价外决定人材机是否含税进基价,是后续除税调整的总开关。记忆法营业税价内;增值税价外;销项−进项。出处:2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