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粤建市函〔2016〕1113号,营改增后:工程造价=税前工程造价 ×(1+增值税税率) 。税前工程造价为不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施工机具使用费、企业管理费、利润与规费之和;当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按 11%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