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证: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,债务人不履行时由保证人履约或承担责任。一般保证:须先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不足才承担责任;连带责任保证:债权人可直接请求保证人。未约定时推定连带责任保证。国家机关、公益学校医院等原则上不得作保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