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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工程项目管理 · 3.5 项目实施的政府监督

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建设过程,而以法律与行政手段对项目实施与建设市场进行监督管理。因建筑产品特殊性,政府管控严于一般行业,并贯穿实施各阶段。监督对象涵盖工程项目本身与建设市场主体行为。

解释

政府是监管者不是承包商;手段是审查许可检查监督与强制执行等。

记忆法

不直接建设;监管项目与市场。

出处:8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