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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「工程力学教程(第4版) · §12-4 点的运动的自然表示法(弧坐标表示法)

速度 v=vet\mathbf{v}=v\mathbf{e}_t,其中 v=s˙v=\dot{s} 为代数速度(可正可负),et\mathbf{e}_t 为轨迹切向单位矢量。

解释

速率是 v|v|

记忆法

v=s˙v=\dot{s};方向沿切线。

出处:318